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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020年3月,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事处对我县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根据汉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督办落实审计署西安特派办一季度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我县严格按照要求,对涉及的12个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1.部分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工作及后续措施不到位。2016年至2017年,佛坪县8户农户重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和避灾生态搬迁安置政策,涉及安置补助资金37万元。截止2020年3月底佛坪县8户农户在引汉济渭工程库区移民安置后,又获得扶贫搬迁和避灾生态搬迁住房,重复享受搬迁安置政策,涉及安置补助资金37万元。
情况说明:该8户中6户为易地扶贫搬迁,2户为生态搬迁,主要是由于该8户农户无房的客观原因造成的,不存在优亲厚友的情况。大河坝镇生态搬迁户梅显明、邓少松2户3人,建房补助资金4.9万元,配套设施补助资金4万元,共8.9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户李芝怀,1户2人,建房补助资金5万元,配套设施补助资金4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奖励补助资金1.2万元,共10.2万元。以上共计需收回资金19.1万元;李如金、陈开发、杨小明、毛兴连、翟希银5户6人易地扶贫搬迁户建房补助资金15万元,配套设施补助资金12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奖励补助资金3.6万元,以上共需收回资金30.6万元。8户重复享受搬迁安置政策共需回收相关资金49.7万元。
整改情况:石墩河镇已收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5户6人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30.6万元,大河坝镇已收回资金19.1万元。8户重复享受搬迁安置政策涉及资金49.7万元已全部收回。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部分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工作及后续措施不到位。佛坪县53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闲置时间超过2年,涉及投资432.21万元。截止2020年3月底,佛坪县53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闲置时间超过2年,总面积4094.3平方米,涉及投资43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搬迁对象贫困户资格被取消后,佛坪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未能重新安排确定搬迁对象。
情况说明:2011年至2018年,我县共安排建设搬迁安置点33个,用于安置陕南移民搬迁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和生态搬迁户,建成安置房共计3132套。截至2020年2月底,33个安置点累计已入住搬迁安置户3082户10380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276户434人,6户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了融合安置,故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屋为273套),空闲房屋共有53套。其中陕南移民搬迁和生态搬迁搬迁意愿发生变化导致空房的有30套,建筑面积总3000平方米,涉及投资287.37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搬迁户在搬迁过程中被精准识别剔除和超面积整改导致的空闲房屋有23套,建筑总面积1094.4平方米,涉及投资144.84万元。根据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扶贫办、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国家任务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9〕1444号)文件,下达我县276户434人中央预算内投资347.2万元,省搬迁公司借款2133.8万元,资金无剩余。该23套闲置房未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由相关镇办自筹资金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在县政府扶贫审计推进会议上,就空闲房屋问题多次进行研究,加快推进了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在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上,分管副县长就扶贫审计反馈易地扶贫搬迁问题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镇办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印发各镇办扶贫审计问题整改通知,对相关镇办存在问题进行书面反馈,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进工作整改。四是组织移民搬迁干部认真学习研究陕南移民、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确保整改工作规范到位。五是为了加强移民搬迁安置住房管理,佛坪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佛坪县移民(脱贫)搬迁安置住房管理机制的通知》(佛移民组发〔2020〕6号)文件,对移民安置住房进行规范管理。
(1)易地扶贫搬迁同步建设23套闲置房(未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详细整改情况如下:一是长角坝镇2套闲置房。已将2套闲置房调整为生态搬迁,按照生态搬迁政策落实搬迁户。二是大河坝镇18套闲置房。沙坪安置点4套空置房经过调整由沙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改造民宿,发展旅游,房屋权属归村集体;共力村2套已出售给有购房需求的本村村民,资金收归集体。高桥安置点4套空置房出租给条件较困难的单人户和有生产经营需求的村民,资金收归集体。水田坪安置点8套闲置房已出售给有购房需求的本村村民,资金收归集体。三是陈家坝镇3套闲置房,均通过租赁方式处置到位,资金收归集体。该易地扶贫搬迁同步建设23套闲置房已整改到位。
(2)陕南移民和同步搬迁30套闲置房屋(陕南移民楼房化安置每户补助5万元),分别是陈家坝镇4套、袁家庄街道办26套。一是陈家坝镇4套生态搬迁闲置房屋通过将符合陕南移民搬迁对象纳入搬迁进行安置,盘活资金444686元。二是袁家庄街道办26套闲置房,其中12套通过将符合同步搬迁对象纳入搬迁进行安置,盘活资金1326360元;14套在全县范围内对未享受搬迁政策的农户进行模底并收集有搬迁意愿的农户信息,通过村级初审、镇办复审后,共确定了14户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并将符合搬迁政策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户已按照规定和程序纳入搬迁对象,截止8月18日14套空闲房屋已全部落实到户,盘活资金1547420元。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3.部分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工作及后续措施不到位。佛坪县部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未按规定建设和完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影响5名行动不便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截止2020年3月底,佛坪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未按规定规划和建设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影响5名行动不便的建档立卡残疾人。
整改情况:按照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反馈5户问题已整改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张国兴户,岳坝镇岳坝村岳坝安置点,按照残疾人无障碍设施配备了轮椅。
李芝怀户,大河坝镇十亩地村谭家河安置点,按照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安装了闪光门铃。
刘兴平户,长角坝镇沙坝村教场坝安置点,窗户加装安全防护窗。
李庆明户,长角坝镇教场坝村教场坝安置点,按照无障碍设施整改要求购买了语音电饭煲。
肖瓜娃户,西岔河镇三教殿村西岔河安置点,按照无障碍设施整改安装坐便器。
4.部分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工作及后续措施不到位。佛坪县33个已建成入住的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未建立社区管理体系,涉及建档立卡户276户434人。截止2020年3月底,佛坪县33个已建成的安置点,未建立社区对安置点进行管理服务,涉及搬迁户3082户10380人,其中贫困户276户434人。主要原因是,佛坪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民政局在全县6镇1办靠近集镇的移民安置点建成了15个社区服务站,分别是长角坝教场坝村移民安置点社区服务站、沙窝村移民移民安置点社区服务站,陈家坝镇陈家坝村双摆、三期移民安置点和孔家湾村移民安置点社区服务站,岳坝镇栗子坝村移民安置点、岳坝村移民安置点社区服务站,袁家庄街道办东岳殿社区服务站、肖家庄社区服务站,大河坝镇三河口村移民安置社区服务站、五四村移民安置社区服务站、高家梁移民安置点社区服务站,西岔河镇和谐社区服务站,石墩河镇廻龙寺村、薅林湾村移民安置点社区服务站。由镇办分管副镇长、副主任任站长,村党支部书记任副站长,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选举楼栋长为网格员,吸纳党员干部、乡贤等人员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使搬迁群众更快融入新的环境。剩余18个村级统规联建安置点经过整合,县移民(脱贫)办指导6镇1办建立了13个安置点管理服务站,分别是袁家庄街道办关沟安置点管理委员会,西岔河镇西岔河安置点管理委员会、彭家沟安置点管理委员会,大河坝镇水田坪安置点管理办公室、高桥安置点管理办公室、沙坪安置点管理办公室、共力安置点管理办公室、谭家河安置点管理办公室,岳坝镇八亩田吴家店安置点管理办公室、狮子坝安置点管理办公室、龙潭安置点管理办公室、西花安置点管理办公室、女儿坝安置点管理办公室,由安置点所在的村级组织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进行管理。并落实了管理责任和制度,确保有人服务、来访人员有人接待、问题有人处理,秩序有制度可依。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5.部分脱贫帮扶措施对象确定不够精准。佛坪县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未与临时救助工作衔接,尚有7户发生临时性困难的脱贫户未纳入防返贫动态监测范围。截至2020年3月底,佛坪县民政部门进行临时性救助的人员中,有194户属于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有7户因同一困难原因连续两年接受了临时救助,但未纳入防返贫动态监测范围。
整改情况:一是县脱贫办于4月10日印发了《关于对接受临时救助人员开展排查的通知》,要求镇办对接受过临时救助人员进行排查,符合条件纳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同时对国家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反馈的接受临时救助人员的已脱贫户186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建立专门的台账,进行动态监测。二是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于3月1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中要求:着力发挥临时救助防返贫的作用。各镇办积极配合扶贫部门建立健全返贫预警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三是县脱贫于5月1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佛脱贫办函〔2020〕20号),要求县扶贫办加强与教体局、医保局、民政局的比对,对因学因病支出骤增、接受临时救助人员指导镇办分级分类建好台账,动态监测,截止7月底已对706户分级分类建立了台账,每户都确定了帮扶责任人或监测责任人,落实好帮扶措施,由“四支队伍”重点对“两不愁、三保障”等进行动态监测,现已解除预警615户。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6.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及补助政策不到位。2016年至2019年,佛坪县涉及85名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未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涉及金额56.4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摸排。针对反馈问题县扶贫办及时组织各镇办结合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摸排核实,通过逐户核实及时与县教体局、人社局共同审核,通过摸排自2015年9月至2019年12月共有符合补助标准的学生243人(包含审计反馈的85人)。二是收集相关资料。对243名学生建立详细的台帐,收集补助对象在校情况证明等相关印证资料。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按照省扶贫办已明确的整改意见,县脱贫办及时制定了《佛坪县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中高职院校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经摸排审定的243人138万补助资金于5月底全部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户。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7.个别扶贫建设项目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佛坪县新建的长角坝镇中心小学教学楼使用了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保温材料。佛坪县实施的长角坝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使用了不符合标准的B级保温材料,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项目涉及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06.99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夯实整改责任。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县教体局专题研究,深入工地现场,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3月16日在长角坝镇中心小学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要求施工方将外墙皮及保温板全部铲除,重新按设计做外墙保温,按施工工艺重新喷外墙真石漆。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责任人员,明确了整改时限,夯实了整改责任,确保了整改任务的按期完成。二是扎实整改,确保整改质量。2020年3月16日,东源建司制定了问题整改施工方案,然后立即组织备料,3月27日外墙保温材料、施工人员进场,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对二次进场材料样品、检测报告全面进行检验,在严格对照图纸设计和招标合同及投标材料完全一致下,同意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同时对所有进场人员施工方购置保险进行了查验。3月28日施工单位搭架,对外墙皮及原外墙保温材料进行铲除,按设计要求重新做外墙保温,然后挂网按建筑规范及施工程序重新喷真石漆,整改期间建设单位派专人会同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截止2020年5月20日已完成全部整改任务,施工结束后,县教育局邀请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整改项目进行了专项验收,质量合格达到设计要求。三是举一反三,加强项目管理。鉴于本次审计反馈的问题,县教育局立即成立了以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长、局工作人参与的专项调查组,对事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经调查:施工单位汉中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设计要求使用建筑材料并提供虚假资料,对本次问题负主要责任;监理单位陕西九升土木建筑工程公司未认真履职,对进场材料把关不严,负直接责任;建设单位长角坝镇中心小学缺乏专业项目管理知识,对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针对该问题县教育局研究决定:一是责令施工单位汉中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60日内对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承担所有整改费用;二是扣除监理单位陕西九升土木建筑工程公司本项目20%监理费用;三是6月2日对建设单位长角坝镇中心小学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拟进行政务处分;四是会同住建部门拟对施工单位汉中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九升土木建筑工程公司进行行业准入限制。通过此事件县政府要求教育系统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建设工程中夯实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加强在建项目管理,确保各项脱贫项目管理规范,脱贫资金规范使用。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8.部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成后未发挥作用。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库区佛坪县移民安置点已配套建成的5座污水处理站,未按规定运行和管理,涉及投资514.57万元。截至2020年3月底,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佛坪县库区移民安置点配套建设的5座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都未按规定运行和管理,2座污水处理站未能正常污水处理,3座污水处理站建成后闲置两年以上,涉及项目总投资514.57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对污水处理站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设备管网进行维修维护,进一步细化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措施,明确污水处理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切实发挥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站的作用。二是经多次与西安华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洽商,已委托该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进驻现场对3座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于2020年7月30日前已完成维护检修。十亩地3座污水处理厂8月2日完成维护检修,8月3日完成工作人员培训、细菌培养及检测工作,8月3日已经正常运行;石墩河2座污水处理厂7月30日完成维护检修,8月2日完成工作人员培训、细菌培养及检测工作,8月3日已经正常运行,现5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9.部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成后未发挥作用。佛坪县王家湾村垃圾压缩中转站建成后未运行,闲置时间超过1年。截止2020年3月底,佛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的袁家庄街道办事处王家湾村垃圾压缩中转站,建成后未实际运行,闲置时间超过1年,涉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规划不合理,王家湾村实际垃圾产生量仅为压缩中转站设计能力的一半,不需要进行压缩中转。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垃圾收集量一直未能达标,王家湾垃圾压缩中转站未能正常使用。为保障垃圾中转站运行,袁家庄街道办将垃圾收集范围由王家湾村一至六组扩展至王家湾村老庵辖区及东岳殿村桃园区域,垃圾处理量由原来的日产量1吨提升至2吨。截至5月18日已整改到位,王家湾垃圾压缩中转站现已正常运行。二是落实垃圾压缩中转站管理人员3人,具体负责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从临时性、突击性管理向经常性、精细化管理转变。建立了《垃圾压缩中转站管理制度》、《垃圾压缩中转站人员安全操作制度》,确定职责范围,规范档案管理,建立运行台账,实时登记,同时强化了安全管理,做好对操作员、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10.部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成后未发挥作用。佛坪县廻龙寺村垃圾热解处理站建成后未运行,闲置时间超过1年。截止2020年3月底,佛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的石墩河镇廻龙寺村垃圾热解处理站,建成后未落实运营机构和后期管护费用,一直未运行,闲置时间超过1年,涉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09.1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中旬,石敦河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热解站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完善(供电、供水、设备维修等),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由佛坪县鼎盛聚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运营,已于7月3日开始对垃圾热解处理站进行试运行。二是严格按照《佛坪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石墩河镇成立了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到人。利用干部夜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三大基本理念》,进一步强化了镇村干部环保意识。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11.佛坪县未按规定办理移交岳坝镇7个村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水渠、灌溉等设施资产,也未明确设施管护责任。2014年至2016年,佛坪县建设完工的岳坝镇大古坪等7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县自然资源局未按规定办理移交相关水渠、灌溉设施等资产,设施管护责任也未明确,涉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20.54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自然资源局与岳坝镇7个村大古坪、女儿坝(包括庙坝)、西华、草林、岳坝和龙潭村民委员会签订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移交管护协议7份,高标准基本农田水渠、灌溉等设施资产全部移交到位,明确了相关各村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固定资产管护责任单位,夯实了管护责任。二是制定印发了《佛坪县高标准农田管理办法》(佛政办函〔2020〕42号),印发各镇(办)及政府相关部门执行,管理办法明确了高标准农田管护组织、管护职责、管护资金筹措办法及管理,落实了高标准农田管护职责,加强了设施管理,做到按制度管护利用高标准农田设施。三是建立佛坪县高标准农田管护基金(暂定20元每亩)。列入县级财政,专款用于高标准农田管护。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12.佛坪县西岔河镇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成的设施资产大部分损坏或闲置,未能发挥作用。2014年至2015年,佛坪县西岔河镇故峪沟等5个村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各村管护不善、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建成的设施大部分损毁或闲置,未能发挥作用,涉及省级财政资金142.86万元。
整改情况:佛坪县西岔河镇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2015年初开工建设,当年8月建设完工,11月初验合格,2016年10月,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复垦中心与该项目涉及的佛坪县西岔河镇银厂沟村、故峪沟村、西岔河村、磨石沟村、耖家庄村分别签订《固定资产与移交管护协议》落实了管护责任。2019年8月3日,佛坪县遭遇特大暴雨侵袭,造成该项目部分设施损毁、淤积(灾情报告见佛政字〔2019〕37号),为了恢复生产,组织人力清理修复了11座拦水坝,其中西岔河村4座、磨石沟村2座、耖家庄村5座及部分被淤积的渠道。经过清理整治,沟道内的水能自流到灌渠,满足在当地农业种植习惯下,对灌溉用水的需求,发挥了设施应有的作用。
其余2处没有修复,一是西岔河村黄坭巴梁渠道及拦水坝因108国道改扩建和山洪冲刷后,地形地貌发生巨大变化,确实没有修复的条件和必要,建议不做修复;二是故峪沟村1座拦水坝,因佛坪县修建银厂沟至金砖沟通村公路,开挖路基造成河流改道,拦水坝被埋,该拦水坝已经没有使用价值,建议不做修复。
西岔河村张大夫沟沿椒溪河岸耕地及农防堤,因修建耖家庄水电站被占用(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坪县耖家庄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陕政土批〔2019〕560号),不存在设施闲置的问题。
为了今后更好的管理维护好高标准农田,佛坪县政府制定了《佛坪县高标准农田管理办法》(佛政办函〔2020〕42号),印发各镇(办)及政府相关部门执行,管理办法明确了高标准农田管护组织、管护职责、管护资金筹措办法及管理,落实了高标准农田管护职责,加强了高标准农田设施管理,做到按制度管护利用高标准农田设施。二是建立佛坪县高标准农田管护基金(暂定20元每亩),列入县级财政,专款用于高标准农田管护。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佛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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