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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申请程序,可结合金融扶持政策。
3、产业扶持资金拨付。产业扶持资金会统一拨付给镇(办),由镇(办)下拨到园区、合作社及自主发展产业户,详细流程请参照《乾县精准脱贫产业园区(合作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移民搬迁脱贫一批
一、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原则及方式:
本着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群从自愿,科学选址,系统思维,统筹谋划的主导思想,全面实现易地移民搬迁工作顺利推进,加快我县追赶超越步伐。
(一)集中安置。主要采取“11+5+8”方式进行安置(11个存量房安置小区:包括东兴锦园、锦绣茗苑、亿龙国际、奉天馨苑、紫都唐府、青龙紫薇花园、阳光国际城、御园小区(西区)、 乾州人家、林锦庭院、姜村镇农贸市场安置点;5个旱腰带特色城镇化安置社区:城关街道办大唐小镇、城关办大桥社区、临平镇创业社区、临平镇康泰社区、阳峪镇铁佛古镇,8个新建增量房安置社区:梁山镇桥北村安置点、梁山镇官地村安置点、阳峪镇冯市村安置点、峰阳镇薛家村安置点、注泔镇南道村安置点、阳洪镇朝阳小区、王村镇安置点、梁村镇安置点。),集中安置率不低于总户数的90%。
1、进城入镇(进入县城或镇区入住,但未在集中点安置的)搬迁户的安置,按集中安置对待,享受集中安置补助政策。
2、中心村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具有产业发展基础和条件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二)分散安置。对不具备集中安置条件的搬迁户,可采取插花安置、梯次搬迁和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安置,但安置率不得超过总户数的10%。
1、插花安置:在原有的村级规划建设区内,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好,有增收致富条件的地方进行安置。
2、梯次搬迁:坚持城乡统筹,按照“富裕户进县城、中等户到集镇、一般户住新村、困难户靠保障”的原则进行安置。
3、投亲靠友:亲朋好友愿意接纳并提供安全住房安置。
(三)“交钥匙”工程。对于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按人均20平方米的标准,由政府集中建房,实行“交钥匙”工程予以住房兜底保障,免费提供住房,建房面积每户最大不超过60㎡。新建的集中安置点按实际需要,配建一定比例的“交钥匙”工程安置房,实行统规统建。
二、移民搬迁安置补助政策
(一)扶贫集中安置补助标准
1、存量房安置补助标准:按照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的标准补助,旧宅基地腾退后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
2、新建增量房安置补助标准:按照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的标准补助;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人均2万元的补助资金规模计算,由县政府按集中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旧宅基地腾退后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
3、旱腰带区域特色城镇化社区安置补助标准:按照建房人均补助1.2万元的标准补助;家庭补助1万元;独女户、双女户、贫困户家庭整户增加1万元;
(二)扶贫分散安置补助标准
搬迁户建房人均补助1.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完成后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
坚持基本保障、功能配套、标准适当的原则,集中安置建房成本应控制在每平方米1500元以内,建档立卡的搬迁对象人均自筹资金不超过25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建房和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补助资金兑现到户。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不直接作为建房补助。
原址重建房屋的贫困户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建房的任何补助政策。
(三)避灾搬迁建房户补助标准
集中安置的每户建房补助4.5万元,其中选择楼房安置的,每户再给予0.5万元的奖励;在农村分散安置的按每户建房补助3万元标准进行补助。
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红线内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每户补助2万元全部由省财政负担,主要用于 “小配套”设施建设,由县政府统筹使用,不足部分和“大配套”设施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资金解决。
第三:社保兜底脱贫一批
一、民政兜底救助的对象范围
纳入全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特困户、贫困户。
二、最低生活保障兜底救助政策
1、对建档立卡特困户,符合五保(孤儿)条件的纳入五保(孤儿)供养。分散供养五保户达到每人每年550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达到每人每年600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在本人自愿、无传染病并符合入院条件者入住县中心敬老院;居家分散供养无房住的五保户如符合移民搬迁或扶贫幸福院条件的由扶贫部门予以解决住房问题,其他五保户在家养老;孤儿按照每人每年9600元供养至18周岁。
不是低保户的特困户按照低保申办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按低保一档每人每月245元发给。
2、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低保申办程序纳入低保,按照低保二档(每人每月200元)予以保障。
3、对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经民政局调查确实符合低保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低保。对只是因病因灾因祸导致家庭生活遇到暂时性困难的,符合民政大病救助或临时救助条件的,可按大病医疗救助或临时救助政策予以解决,一般不纳入低保范围。
三、民政大病医疗救助保障政策
1、建档立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范围内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按100%救助。(不含重大器官移植)。
2、建档立卡的低保贫困户住院,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范围内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按70%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为30000元/人。
3、建档立卡的一般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范围内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按30%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5000元。
4、住院票据当年有效。对于跨年度的未报大病保险的票据,按照“大病保险”结算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之内给予救助,超过时限的票据不予救助。
四、纳入农村低保或享受民政医疗救助的程序
1、需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即个人向本镇(办)民政站提交书面申请,镇(办)民政站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生活状况进行调查。然后由民政站组织召开村级评议会、会后将审核结果上报镇(办)领导会议研究审定。不符合条件的,民政站负责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镇民政站将拟上报审批的对象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一周后将公示无异议的待批低保对象上报至县民政局,县局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最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批准的对象再在镇政府和申请人所在村公示7天。不予批准的,委托民政站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履行规定程序,以建立低保纸质档案存备查。
2、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户按个人申请、镇(办)审核调查、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四:教育资助脱贫一批
一、资助对象、项目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资助项目和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按学段实施以下精准资助项目:
1.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给予每生每学年75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给予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3.普通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具体资助额按贫困程度分两档,特困生每生每学期,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学期15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认定为特困生,按最高档进行补助。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给予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生活补助。
二、资助程序
(一)在本县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每学期开学初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向所辖学校下发文件,由学校按照相关资助程序上报这些学生资料。
各镇办、驻村工作队要特别提醒这些学生及家长向学校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为依据,及时向就读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学校负责对学生的学籍情况及在校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按学籍情况将贫困学生分为以下两类:
(1)具有所就读学校学籍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进行资助(所需资金由中省市专项资金解决)。
(2)无学籍学生、借读生、补习生、中职三年级学生:由学校注明原因,汇总上报(所需资金,由县学生资助中心上报教育局积极争取县财政专项资金解决)。
(二)县外就读的学前、义务段、高中、中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由各镇(办)按照县精准办文件精神,指派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在确保不遗漏本乡镇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情况下,向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上报此类学生相关资料(所需资金,由县学生资助中心上报教育局积极争取县财政专项资金解决)。
三、高职(大专)、大学本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根据省教育厅(陕教贷〔2016〕2号、21号)文件精神,由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所在高校依据相关政策给予资助,不属于县级学生资助中心业务管理范畴。
各镇办及驻村工作队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我县教育精准资助政策,实现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努力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全覆盖,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五:培训就业脱贫一批
一、精准脱贫户培训专业设置
1、家政服务(家政服务员、保洁员、月嫂、陪护工、住家保姆);
2、民间工艺品制作(刺绣、手工布艺);
3、机械加工(电焊工、车工、钳工、冷作钣金工);
4、农业产业化技术(农产品储藏、深加工、温室大棚、拱棚建造及栽培作物)。
5、养殖技术(动物营养与饲料、畜禽疾病诊疗技术)。
二、培训对象范围
1、全县扶贫户中有劳动能力的适龄人员。年龄为(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参加培训人员无性别、文化程度限制。
2、扶贫户家庭中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学年,即毕业前一年7月1起的12个月)。
3、扶贫户家庭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注:培训对象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
三、培训申报流程
1、人员组织:精准扶贫户培训的人员组织,主要由各扶贫工作组、各镇办负责。共同对所在扶贫区域内的精准扶贫户进行培训工作的宣传、组织,根据扶贫户培训意愿(培训专业)进行登记造册(附件),上报县精准扶贫办公室确认。
2、身份确认:各镇办培训人员名单由县精准扶贫办公室进行身份核实并签字盖章,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3、开班培训: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华通技能培训学校根据培训时间安排培训。
四、培训结业获得证书
1、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颁发《就业创业登记证》。
2、扶贫户参加技能培训合格,经人社局审核同意,乾县华能技能培训学校发放《就业培训合格证》。
第六:医疗救助脱贫一批
一、救助对象
参加新农合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贫困人口。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一)门诊统筹
1、全县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继续在镇、村两级实施。全县参合贫困人口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取消个人负担部分。
2、全县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门诊统筹在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在现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
(二)住院统筹
1.全省所有统筹区域一级医疗机构农村参合贫困人口住院不设起付线,合规费用全额纳入新农合按比例报销。
2.全省各级各类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于符合分级诊疗规范、按照新农合技术转诊要求规范执行的农村参合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在所住医院现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均提高5个百分点。
(三)慢病管理
全县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患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患者,其认定办法和程序不变,报销办法不变。特殊慢性病患者封顶线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
(四)对大病患者开展集中救治
对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11种大病患者开展集中救治工作。
三、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力度
全县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基本报销完成后,符合大病报险的,进入大病保险范围,其起付线在现有起付线基础上下降50%执行。
四、扩大农村参合贫困残疾人新农合报销范围
1、严格按照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精神,以及省人社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残联《转发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16号)要求在已有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农村参合贫困残疾人新农合基本报销范围,报销办法按现有政策执行。
2、放宽农村健康扶贫对象中的残疾儿童(14周岁以下)住院转诊条件。首次住院转诊需按照分级诊疗要求和规范执行,后续治疗和康复治疗只需在县合疗经办中心备案即可。
将小儿脑性瘫痪纳入新农合门诊特殊慢病管理。小儿脑性瘫痪新农合报销比例统一为70%,36个月以内(含36个月)年度补助限额为14400元,36个月至60个月(含60个月)年度补偿限额为7200元。
五、实行县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机制
(一)在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医保经办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二)县、镇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押金,患者在住入院时在新农合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即可,出院时按照有关报销政策开展结算业务,最大限度方便农村参合贫困人口。
全县新农合管理系统中有标注的参合贫困人口在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其入院押金在现有基础上至少下降50%,后续住院预缴费按照预计医疗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预交,尽量减少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期间的现金压力。
第七:金融扶持脱贫一批
一、扶贫贴息贷款的范围对象:我县对建档立卡系统中有自主发展特色产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户以及经认定的产业园区、合作社、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实行扶贫贴息贷款,推动产业发展。
二、扶贫贴息贷款的合作金融机构: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邮政银行乾县支行、长安银行乾县支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三、扶贫贴息贷款的条件:个人贷款需满足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无不良诚信记录,原则上以县信用联社评级授信结果为基础;产业园区、合作社、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贷款需满足证照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证件,开户许可证),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要申请的贷款数额计算在内),财务报表中,年度的经营性净现金流不能为负数,利润不能为负数,净利润率在10%以上。
四、扶贫贴息贷款的额度、利率和期限:1、贫困户扶贫贴息贷款额度每户最高上限为3万元,利率控制在人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的30%以内,贷款期限一年,允许提前还贷;2、产业园区、合作社、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的扶贫贴息贷款额度和利率由企业和金融机构商议决定。
五、扶贫贴息贷款的方式:1、个人申请。贫困户填写《贷款申请表》,附产业项目实施计划,经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审查加注意见后送镇政府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贫困资格加注意见后报县金融办与相关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按自身相关程序予以发放扶贫贴息贷款。2、产业园区、合作社、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的扶贫贴息贷款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财政扶贫担保基金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八:生态补偿脱贫一批
一、目标任务
通过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就地转化为护林员、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公益林生态补偿等生态脱贫措施,多渠道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确保在2017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脱贫600人的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全县享受生态脱贫政策所有贫困群众都能按期脱贫。
二、脱贫项目
1、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聘用为护林员。
2、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将符合耕地条件的贫困户纳入退耕户。
3、将我县造林补贴项目向贫困群众倾斜。
4、通过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实现生态脱贫。
5、聘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参加林业工程用工脱贫。
6、苗木花卉土地流转增加收入。
三、脱贫措施
1、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转化为护林员
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保护力度,在全县境内重点林区每村确定2名护林员,南部非林区每村确定1名道路树木管护人员。按照就近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从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中,拟聘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200人,具备条件的逐年逐批就地转化为职业化的护林员,使其获得长期稳定收益。2016年聘用100名,2017年聘用100名,县财政每年拿出36万元,用于护林员工资发放,差额部分林业局自筹解决。按每人每月300元管护费计算,每年人均增加工资性收入3600元,实现稳定脱贫的目标。
2、组织贫困人口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加大资金支持,我县将积极同省、市业务部门沟通联系,争取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待项目下达后,林业局同国土资源局积极沟通,将北部旱腰带区域镇符合条件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的贫困户,实施退耕还林工程2000亩。按照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贴标准,每亩退耕地补贴1500元,分三次兑付,第一年补贴800元(含300元种苗费),第三年补贴400元,第五年补贴300元。符合条件的镇办要全力配合,加大宣传力度,符合耕地条件贫困户向林业局申报。
3、鼓励贫困户实施林业造林补贴项目
2013年,国家开始实施造林补贴项目,该项目每亩中央投资200元,建设内容为在全县宜林荒山荒坡内栽植1—2年生刺槐、侧柏苗木,我县将根据该项目投资情况,将项目向贫困群众倾斜,引导群众参与林业建设,通过自己的劳动,实现脱贫。
4、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及贫困户自身的积极作用,努力使生态建设保护工作与扶贫开发同步推进。一是继续落实好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将村组、集体范围内贫困户享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人口作为重点脱贫对象。二是鼓励引导贫困户依托林业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和农家乐旅游,增加经营性收入。
5、在2017年“三北”、“天保”等造林工程实施过程中,就近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参与工程建设,领取报酬,增加收入,力争贫困人员参与参与林业工程建设率在30%以上。
6、在2017年乾陵绿化及牡丹建设中,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增加贫困户收入。
第九:“千帮千”帮扶脱贫一批
一、帮扶对象。
全县符合建档立卡资格的贫困户
二、坚持原则,精准选户。
“千帮千”户的选定上,是在全县精准脱贫户中筛选重点户、难点户,采取村党支部初定、乡镇党委初审、部门入户复审,“千帮千”活动办公室联审,然后镇村两级向群众公示,最终确定“千帮千”户。教育和卫生系统结合实际,对帮扶的“千帮千”留守儿童、五保户、特困户逐人、逐户核定调查,最终确定了帮扶人选。
三、挖掘潜力,基金支持。
为了确保我县 “千帮千”活动成效,县“千帮千”活动办公室积极与县民政局联手,为“四大家”办公室、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分别拨付2至5万元的帮扶资金,为30名县级领导干部每人拨付5万元的帮扶资金。
四、创新载体,精准用力。
以乾办字〔2016〕6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三帮三带”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是党员经济能人、农村致富能手结对帮带贫困户。以村为单位,由党支部和群众代表共同确定责任心强、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农业生产技能、乐于服务群众的党员经济能人和致富能手,成立帮扶小组。按照居住就近、生产就近、便于实施的原则,每人联系3到5户精准扶贫对象户、“千帮千”贫困户开展帮扶活动,带领他们共学政策理论、实用技术,共享生产经验,共同开展农业生产。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因地制宜帮助制定种养殖计划,手把手传授致富技术、农业实用知识,增强他们脱贫致富的本领。村级党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存在困难,做好衔接沟通。使贫困户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1至2门致富技能,建立主导产业,两年之内实现脱贫致富。
二是乾县籍成功人士携手帮带贫困户。镇(办)、村两级党组织积极引导成功人士不忘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参与帮扶活动。主要任务是帮树信心,引导鼓励贫困户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科技致富、勤劳致富、依法致富的信心和勇气;帮强基础,从投资、捐资加强水、电、路、房、校等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帮助家乡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帮促产业,发挥信息来源广泛、人脉资源丰富的优势,在家乡产业发展上帮助谋划思路、牵线搭桥,争取项目资金;帮助就业,为贫困户提供各类就业信息,优先安排贫困户到自己的企业务工创收。
三是农村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组团帮带贫困户。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以多种形式参与帮扶活动,吸纳贫困户共同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对于有劳动力的贫困户,专业合作社做到优先吸收、重点扶持、全程服务。产业基地通过“基地+农户”的形式,将贫困户的承包地、帮扶资金、生产资料集中管理使用,贫困户既参与分红,又能到基地务工增收。
来源:乾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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