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来,“人人贷”行业在重庆一直噤若寒蝉—在这个城市针对“人人贷”公司发动的一场低调的整肃行动中,五家“人人贷”公司应声中枪,被指涉嫌非法集资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
目前,各个涉案公司正在开展自查整改,清退资金。“庆幸的是,这次政府对我们作出了宽容处理:不给予行政处罚,并免予追究相关刑事责任。”重庆乾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勇坐在办公室老板椅上如释重负。他坦言公司所有借贷业务都已停止,正在转向于连锁酒店业的投资。
“人人贷”近几年在国内方兴未艾,已成为“影子银行”中不容忽视的新入局者。安信证券在2012年底发布的一份分析报告显示,到2013年底,“人人贷”的成交规模或可达到600亿元。
但由于行业门槛低且无强有力的外部监管,“人人贷”的风险已然暴露。该行业的一些公司突破资金不进账户的底线,变异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
最近的“钱荒”事件,无疑将“影子银行”推向了舆论漩涡。有专家认为,钱荒是“影子银行”过度膨胀的一次局部爆发。事实上,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全面摸底“影子银行”的情况,以便使得金融风险处于安全范围之内。而重庆官方整肃“人人贷”, 显然亦是摸清“影子银行”风险敞口之举。
重庆5家公司全部违规
“人人贷”,又称P2P(个人对个人),是指有闲置资金的个人,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牵线搭桥,以一定利率将资金直接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个人的民间借贷模式。网络平台在其中只起中介作用,不直接参与资金的运作。
对于借款人,“人人贷”的吸引力在于方便和容易获得;而对于放款人,资金回报率远高于银行存款或多数理财产品,网络平台省却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大量成本。
2005年3月,英国Zopa网站正式推出P2P网贷模式,之后迅速在美国、欧洲和日本复制。
在中国,2007年8月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诞生。到2012年底,据安信证券统计:全国P2P网贷平台已超过300家,全行业成交量高达200亿元。目前国内较大的“人人贷”公司月贷款规模已近1亿元。
“网贷之家”是一家第三方网贷行业网站,每天有40家大型网贷公司向其主动提供当日经营数据。该网站资料显示,进入2013年来,40家网贷公司日贷出金额在6000万元-8000万元,借入人数在400-600人,推算年交易金额约500亿元。
安信证券在一份分析报告中预测,到2013年底,P2P网贷平台的成交规模或可达到600亿元。
不过,这种迅猛发展的融资模式,风险日益暴露。2011年10月,网贷公司“天使计划”网页突然不能登录,65位出借人高达550万元的本金随网站创立者一同消失,至今未能追回损失。
2011年9月,一家名为“贝尔创投”的网络借贷公司因其法人代表涉嫌在其他多个网络借贷平台恶意拖欠多笔债务,成为国内首家被公安机关调查的“人人贷”平台。
2013年4月,上线仅一个月的“众贷网”宣布倒闭。公告称,由于整个管理团队缺乏经验,在开展业务时没有把控好风险,给投资者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早在2011年8月银监会下发《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明确指出,“人人贷”中介服务行业门槛低,外部监管缺失,“人人贷”公司有可能突破资金不进账户的底线,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
“人人贷”的风险亦进入重庆市决策层的视线。2013年3月,重庆“金融市长”黄奇帆作出指示,重庆有关监管部门应采取措施做好“人人贷”的风险防控。随后,重庆市金融办与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银监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了联合工作组,通过明察暗访,摸底“人人贷”的风险情况。
据联合工作组调查,在重庆市场上,目前已公开亮相的典型“人人贷”公司共有5家。其中在本地注册的有3家公司,即重庆亚盟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乾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汇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地注册在渝开展业务的有2家公司,即北京宜信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浙江泰如业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亚盟资本管理集团成立于2007年11月,其前身为重庆亚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可谓重庆本土最大的“人人贷”公司,已在北京、上海、深圳、沈阳等地先后设立分支机构。
重庆乾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5月由一家防水工程公司变更而来,注册资本500万元。重庆汇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12年10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这些企业的融资机构,分布于重庆市渝中、南岸、江北、渝北等地。
风险摸底的结果太不乐观。重庆市工商局发布的消息称,在联合工作组的检查清理中,以上5家“人人贷”公司全部“中枪”,初步查明它们涉嫌违规从事金融活动的违法事实。4月底,这些公司被统一纳入整肃范围,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并及时清退相关资金。
人人贷的“中国式变异”
行业资深人士陈宇曾深入考察过国外的“人人贷”。他撰文称,这些“人人贷”公司的规模仍相对较小,“它们核心都是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平台,改变了过去跟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形式,实质是金融脱媒—改变出资人将存款给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对外放款这种行为,而直接由出资人放款给借款人。”
“人人贷”公司本身只提供交易场所,不会介入到交易过程中。当然,为了保证出资人的安全,这些公司会提供一系列的交易服务,主要包括三种:一是纯法律手续的服务,确保借款行为的法律有效性;二是风险特征信息提供的服务,确保借款安全性的有效判断;另外一种则是借款人违约以后的追偿服务,确保在违约发生后降低损失。
陈宇称,“人人贷”公司好比市场管理方,只提供各种有利于交易双方交易的服务,但不能参与交易行为,也不能对交易双方有倾向性意见,更不可能成为借款方式里的一个主体。
然而,在国内,一些“人人贷”公司已发生“变异”—它们直接介入交易,成为交易的一方,使得本来是金融脱媒的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成为了担保公司,部分还甚至成了银行。
“这种变异,是典型的背离了互联网金融应有的模式,本质是金融机构,而且是没有牌照的金融机构,变身为影子银行。”陈宇说。
也就是说,这些“人人贷”经营模式已从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以收取贷款中介费用为主要收入、不参与实际交易、没有信贷员和销售人员的纯“线上”模式,不断将重心转向“线下”—发展销售队伍向出资人做理财,建立信贷员队伍去审核借款人,业务也由单纯配对异化成为“变相放贷”。
据重庆监管部门的调查显示,当地“人人贷”公司借贷业务开展一般都要求借款人提供资产抵押,年化利率一般在12%-20%。重庆“人人贷”公司业务开展的具体模式有四类:
一是借贷模式。借款人将资产抵押给出借人,出借人直接将资金付给借款人,“人人贷”公司为出借人资金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时,由“人人贷”公司先行偿付给出借人,出借人再将资产抵押权和债权转让给“人人贷”公司进行处置及追收。重庆亚盟资本管理集团、重庆乾庄公司就采用此种模式。
二是理财模式。借款人将资产抵押给“人人贷”公司,公司先行给借款人放款,并设计包装成“信贷理财产品”(类似于债权)并提供担保,由出资人购买并获得收益,采用此模式的有宜信、重庆汇中投资管理公司。
来自重庆监管部门的一份报告显示,宜信、汇中两家公司就曾将其对借款人的高息放款打包,设计成不同期限、回报率的“理财产品”卖给出资人,赚取息差。重庆亚盟资本管理集团代商家发行的“卡卡易”提货卡,面值5000元,按8折销售,可到商家消费,亦可到期回购,年化收益率为12%,重庆监管部门指称这实质就是发行理财产品。
三是股权投资模式。以组建投资公司股权入股名义、采取私下承诺年固定收益方式,向出资人滚动吸收资金用于放款。重庆亚盟发出的一份家庭理财广告单显示,其年化投资收益率可达15%-22%。
四是商业预付卡模式。向公众发行销售附固定收益回报的商业预付卡等方式吸收资金放款。重庆亚盟发行的类似会员性质的多用途的商业预付卡“财富通”,面值5000元,可用于去中国死海、龙门阵公园、刘一手火锅等地打折消费,亦可到期由重庆亚盟回购。
无证发行理财产品和预付卡
重庆监管部门的调查显示,宜信、汇中公司将其放款打包形成的债权“理财产品”,通过网络或门店形式直接向社会公众销售,但资金则直接进入其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
宜信通过以上模式形成的交易量,每月已达到上千万元。来自重庆监管部门的一份报告称,按照掌握的资金账户情况,重庆亚盟系公司及关联个人账户也存在大量从不同个人账户收款及接收个人现金存款或汇款的交易。目前年交易量达到4亿-5亿元,能确定汇款人姓名的集资人员达1374人。
同时,这些公司都通过担保等形式给予了出借人固定收益。以上报告表示,按照相关法规,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且承诺回报,涉嫌非法集资。
此外,以上重庆官方发布的调查报告指出,宜信、汇中、亚盟等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多用途预付卡,涉嫌无照经营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
以上这几家公司未经认可,本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的资质和能力。时代周报查询重庆亚盟工商档案发现,其经营范围尽管包括投资活动,但特别强调“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在重庆市范围内,从事相关法律、行政许可法规允许的担保”,但强调“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财政信用业务”。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1]25号)及央行相关规定,没有取得央行发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时代周报调查发现,重庆亚盟至今并未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目前,“人人贷”公司在风险控制方面,一方面对一些尚未到期的资金借入者,采取帮助贴息的方式催促他们提前还款;另一方面是提供本金担保服务。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人贷”公司本身资本实力不足又缺乏贷后管理能力,极易发生道德风险,出借人资金面临损失风险。
重庆官方的调查显示,“人人贷”公司参与的借贷金额巨大,资本金实力却相对较小,对出借人的担保能力有限,若资金损失较大时必将无法承担代偿责任。重庆乾庄注册资本仅500万元,但通过其担保促成的年交易量已接近1亿元;重庆亚盟注册资本3000万元,年交易量已接近5亿元;重庆汇中注册资本1000万元,年交易量达到了8000万元。
重庆官方调查还透露,从目前掌握的工商年检资产负债表看,重庆亚盟、乾庄公司都存在资本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被其他关联方占用或抽逃的情况,用于保证的货币资金严重不足。
在国外,由于有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每个人的信用程度皆有据可查。然而在国内,“人人贷”公司无法联入银行征信系统,不能登录系统查询借款人信用记录,贷款若发生损失也无法将借款人不良记录录入征信系统,同时缺少贷后管理的能力和手段,对借款人的道德风险缺乏控制措施。
而由于监管真空,“人人贷”公司存在虚构借款人及借款用途将资金划到自己关联公司名下的操作空间,产生挪作他用的道德风险,最终形成“庞氏骗局”。
“信用危机会是人人贷公司面临的比较大的挑战,"人人贷"一定要专注做平台,坚持不非法集资、不直接放贷、不提供担保。”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授黄震说。
整肃中尚无人被处理
事实上,“人人贷”业务游离于央行与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灰色地带。只需要在工商注册一个公司,就可以进行网络借贷业务。而工商、金融等法律法规对“人人贷”的准入资质、信息披露、内部管理等未作要求,也未明确具体的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银监会人士建议,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网络借贷信息监测机制,定期调查、统计、上报“人人贷”的经营、业绩及潜在风险情况,对“人人贷”的发起人实行信息强制披露机制,要求发起人全面披露自身财务和经营状况,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同时,国家应健全监管体系,建议尽快制订法律法规,对网络借贷平台的性质、组织形式、经营范围、业务指标等进行明确规定,将“人人贷”纳入监管体系,明确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及监督手段。
鉴于“人人贷”公司监管真空,潜在风险较大且有关业务已违反国家规定,重庆市金融办、工商、银监、人行、公安等部门建立起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对被整肃的“人人贷”公司及业务进行规范清理,严控其蔓延、扩大。
重庆市官方发布的消息称,五家“人人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分别被重庆打非办诫勉谈话,要求立即自行停止违规业务,并自查整改。
对于积极开展自查整改、查实相关资金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能够及时清退的,重庆市官方此次作出宽容处理:不给予行政处罚,并免予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而对不积极主动开展自查整改甚至继续开展违规业务的公司或营业网点,由工商、银监部门按无照经营、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查处、取缔,由公安机关按涉嫌非法集资进行立案调查。
据时代周报记者调查,至今尚无一人在该整肃行动中被追责而受到相关处理。
重庆乾庄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曹勇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称,重庆乾庄持续两个月的整改期已到6月30日结束,所涉30户客户的资金清退亦已完成,“最近重庆市金融办还到公司进行了两次复查”。
他表示,重庆乾庄是从2012年7月开始在重庆市内设点开始搞“人人贷”线下借贷业务的,当时重庆亚盟的这种业务特别火热,“我们许诺给出资人固定年收益18%,而公司收取1%的管理费”。
重庆乾庄所有借贷业务现已停止,曹勇坦言正在转向于产业特别是连锁酒店业的投资。
重庆汇中投资负责人对这次整肃亦显得低调、谨慎,他通过其朋友回复时代周报的采访:“民间金融需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
重庆亚盟方人士则称目前公司正在接受官方的“辅导”,“人人贷”借贷业务在重庆已被停止。据时代周报调查,其发行的商业预付卡“财富通”仍在重庆被业务员推销。
亚盟目前在全国布局了多个理财中心,经营模式和重庆一样。重庆官方此次整肃,将对亚盟的经营模式及全国业务产生怎样的影响?截至记者截稿,该公司对此尚未作出回应。但7月23日下午时代周报记者获得亚盟一位理财顾问的邀请:“周六(7月27日)下午,公司将在深圳召开一个投资理财产品说明会,上海总部领导将出席主讲,欢迎参加。”
整肃“人人贷”,仅仅是杀鸡儆猴。重庆金融界知情人士称,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其他影子银行凸显的风险,亦引起了重庆监管方的警惕。
2013年4月,重庆市渝北区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关门“跑路”,涉及重庆三峡银行到期担保贷款6000万元,贷款企业为虚构。同时,它在重庆其他银行未到期在保贷款尚有1.4亿元左右。
这家担保公司成立于2011年,股东均为自然人,事后调查这些股东信息发现,其中一名以前在银行工作时有过与企业联合骗贷的前科。该案已在重庆市金融系统全面通报,其暴露了重庆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力、银行对贷款客户疏于审查等问题。
重庆市金融办正在研究出台新规,以提高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门槛,加大严控力度。知情人士称,今年初至今上报到该金融办的几十家融资担保公司至今一家都未获批成立。
对于已成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年审时重庆市规定,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具有金融高管资格,不然一票否决。该市因此在今年4-6月涌现出众多担保公司向各大银行挖角的热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始创于1952年;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1.学校全称: 重庆工商大学
2.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3.国标代码:11799
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5.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
6.办学地址: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7
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邮政编码:400067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邮政编码:400020
7.就读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
8.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工商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庆市政府管理为主,被国家确定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学校有70余个本科专业,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三峡库区百万移民安稳致富国家战略人才培养项目。
学校有南岸校区(含兰花湖片区)、江北校区、茶园校区(建设中)等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390.8亩;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9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81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860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有教育部2006年核准的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外综函〔2006〕59号文件):由学校和美国韦德恩大学合作举办的教育部首批复核批准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USA02DNR20000002O);以及由学校和波兰华沙人文社科大学合作成立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学校设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及港澳台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并据事业发展、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有33个本科专业按经济与贸易类、财政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机械类、社会学类、金融学类、法学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旅游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等12个大类招生,其余专业仍按专业招生。
序号
招生大类名称
包含专业
1
经济与贸易类
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
2
财政学类
财政学、税收学
3
化工与制药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4
机械类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5
社会学类
社会学、社会工作
6
金融学类
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
7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8
法学类
法学、知识产权
9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
10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
11
旅游管理类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12
新闻传播学类
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新闻学
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6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在读期间公共外语只以英语授课;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将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相关各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1.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或不分文理)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
2.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3.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江苏要求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对江苏普通本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普通类要求BB(选测科目)5合格,艺术类要求4合格(必测科目)。
第十四条 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其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部分专业外语、数学成绩要求(按照150分制;非150分制的情况,折算为150分制):
1.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和法语(中外合作办学)等四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等五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5分及以上。
3.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等两个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4.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统计学、经济统计学等四个专业的数学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0分及以上。
第十六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我校美术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总分×300×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4.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则按照考生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
5.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40%)+(体育专业成绩÷体育专业总分×100×60%))从高到低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五章 收费及其它
第二十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中外合作艺术类专业每年学费为18000元,中外合作普通类专业每年学费为16000元。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的收取、结算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我校设有校长荣誉奖、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综合奖励),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勤、助、减、免、补”为主体的助学体系,为学生提供大学生实践经营、学生助理等学校创业实践和勤工俭学岗位平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00067
学校网址:http://www.ctbu.edu.cn
招生办电话:023-62769696 023-62768134(传真)
监督电话:023-62769741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https://acgozs.ctbu.edu.cn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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